为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资金来源渠道,4月13日,记者从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市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与两级慈善(总)会发起的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全覆盖,拓宽了助救渠道,司法救助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资料图】
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刑事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的辅助性救助措施。记者了解到,为凝聚社会力量,传递司法温暖,推进法治辽源、平安辽源建设,按照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和市委关于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2022年12月,市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市慈善总会签订了“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合作协议,并成立了市级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同步各县(区)法院、检察院与本地慈善会分别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了司法救助慈善基金设立的全覆盖。
今年3月,市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向社会爱心企业、爱心组织、爱心人士发出司法救助慈善捐赠倡议书,并收到社会各界捐赠资金200400元;市法院全体干警通过培树“新时代司法良知”法院文化建设活动,自发募集善款15950元。目前所有款项已汇入“辽源市司法救助慈善基金”。日前,省法院派出办案法官于今年3月实地踏查并核准了辽源法院报送的12件司法救助案件,并决定从省级账户中划拨415000元用于12件案件的司法救助,将于近期陆续发放到救助对象的手中。
下一步,辽源两级法院将在司法救助案件审理中,坚持“救助案件司法化、救助制度法治化”目标,恪守“职权法定、范围法定、程序法定、标准法定”的要求,切实发挥司法救助保障功能,让更多确有需要的、因案件造成困难的群众通过司法救助得到帮助,彰显司法关怀,传递司法温暖,为平安辽源、法治辽源建设贡献司法动能。
(记者 于芯 侯远鑫)
总编审:董广亮
编 审:郑玉梅
审 核:胡希伟
编 辑:韩经东 杨长城
【转发本平台稿件需标注来源“辽源吉D微风”。否则,辽源日报社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无涉密信息。